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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联发布《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修订稿)》|全文
作者:       文章来源:中国文艺网        发布时间:2022-03-30       


中国文联于2012年3月2日发布的行业道德公约

《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是由中国文联于2012年3月2日发布的行业道德公约

公约于2022年3月29日进行第一次修订。

修订信息

2012年3月2日,中国文联向社会发布《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2022年3月29日,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对《公约》作出修订。


公约全文


为进一步加强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和文艺行风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践行爱国、为民、崇德、尚艺的文艺界核心价值观,争做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的新时代文艺工作者,共同营造山清水秀的文艺生态,为建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力量,特制定本公约。

一、坚持爱国为民。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胸怀“国之大者”,心系民族复兴伟业,自觉承担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决抵制一切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危害社会和谐稳定和损害人民利益的言行。

二、坚定文化自信。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发展道路,坚持守正创新,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吸收和借鉴人类文明有益成果,歌颂真善美,针砭假恶丑,讲好中国故事,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坚决抵制调侃崇高、扭曲经典、颠覆历史,丑化人民群众和英雄人物,反对唯洋是从、历史虚无主义和文化虚无主义。

三、潜心创作耕耘。坚守人民立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树立精品意识,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积极投身现实题材创作,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创作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精品力作,书写生生不息的人民史诗,勇攀艺术高峰。坚决抵制粗制滥造、抄袭跟风,反对唯票房、唯流量、唯收视率。

四、追求德艺双馨。坚守艺术理想和艺术良知,保持对艺术的敬畏之心和对专业的赤诚之心,守正道、走大道,加强思想积累、知识储备、文化修养、艺术训练,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把个人的道德修养、社会形象与作品的社会效果统一起来,做到襟怀学识贯通、道德才情交融、人品艺品统一,为历史存正气、为世人弘美德、为自身留清名。坚决抵制庸俗、低俗、媚俗,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

五、倡导团结向上。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尊重艺术规律,发扬学术民主、艺术民主,开展专业、权威、健康的文艺批评,增强朝气锐气,褒优贬劣、激浊扬清,见贤思齐、取长补短,团结和谐、共同进步,弘扬行风艺德,树立文艺界良好社会形象,积极营造自尊自爱、互学互鉴、天朗气清的行业风气。坚决抵制造谣诽谤、网络暴力,决不做不良风气的制造者、跟风者、鼓吹者。

六、引领社会风尚。坚持从严律己,模范遵纪守法,遵守公序良俗,恪守行业规范,尊崇职业道德,弘扬社会正义,践行法治精神,热心公益、乐于奉献,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庄严使命,认真履行人类灵魂工程师的神圣职责,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成为真善美的传播者、先进文化的践行者、时代风尚的引领者、社会形象的塑造者。坚决抵制偷逃税、涉“黄赌毒”等违法违规、失德失范行为,反对炫富竞奢、见利忘义,摒弃畸形审美。

全国各级文联组织及所属文艺家协会要广泛宣传和推动本公约的施行。全国广大文艺工作者要自觉遵守本公约,主动接受监督。


内容解读


文艺界核心价值观是:


爱国、为民、崇德、尚艺;


《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的主要内容为:

坚持爱国为民、弘扬先进文化、追求德艺双馨、倡导宽容和谐、模范遵纪守法。

中国文联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夏潮出席发布会并讲话。他说,文艺界核心价值观的概括提炼和《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的起草制定,是中国文联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九次文代会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提高文艺工作者队伍整体素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引领文明道德风尚的客观要求,对于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培养造就宏大的德艺双馨文艺人才队伍,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夏潮表示,为了更好地践行文艺界核心价值观,积极宣传和推行《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下一步中国文联将在文艺界和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并在全国文联系统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各级文艺家协会会员带头践行和遵守。此外,对在学习宣传和践行文艺界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过程中涌现出来的职业道德高尚、德艺双馨的艺术家尤其是中青年艺术家,中国文联将对他们给予表彰。

据介绍,从2010年8月起,中国文联专门成立课题组,就概括提炼文艺界核心价值观和起草制定《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进行深入调研。课题组委托上海市文联、重庆市文联、河南省文联、湖南省文联、青岛市文联、武汉市文联、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等7个单位分别承担了7个子课题的调研任务。通过搜集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发放调查问卷,走访文艺工作者及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听取文艺家、文艺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2011年8月,课题组完成了《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调研报告》和7个分报告。2011年11月下旬,中国文联组织课题组成员及相关专家,经过深入研讨,初步概括提炼了文艺界核心价值观,并在此基础上,起草了《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初稿)》。2012年初,在中国文联第九届主席团成员、荣誉委员、全委会委员,中国文联所属各全国文艺家协会,各省市自治区文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联,各产(行)业文联,以及中国文联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中征求意见。2月中旬,中国文联召开座谈会,邀请各全国文艺家协会主席团成员和部分专家学者、艺术家就文艺界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进行研讨,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并提交中国文联九届二次全委会审议。3月1日,中国文联九届二次全委会审议通过了文艺界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

发布会由中国文联理论研究室主任陈建文主持。

《公约》指出,为进一步加强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和文艺行风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践行爱国、为民、崇德、尚艺的文艺界核心价值观,争做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的新时代文艺工作者,共同营造山清水秀的文艺生态,为建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力量,特制定本公约。

《公约》要求文艺工作者坚持爱国为民,坚定文化自信,潜心创作耕耘,追求德艺双馨,倡导团结向上。

《公约》指出,文艺工作者应引领社会风尚。坚持从严律己,模范遵纪守法,遵守公序良俗,恪守行业规范,尊崇职业道德,弘扬社会正义,践行法治精神,热心公益、乐于奉献,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庄严使命,认真履行人类灵魂工程师的神圣职责,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成为真善美的传播者、先进文化的践行者、时代风尚的引领者、社会形象的塑造者。

《公约》强调,文艺工作者应坚决抵制偷逃税、涉“黄赌毒”等违法违规、失德失范行为,反对炫富竞奢、见利忘义,摒弃畸形审美。

《公约》号召全国各级文联组织及所属文艺家协会要广泛宣传和推动本公约的施行。全国广大文艺工作者要自觉遵守本公约,主动接受监督。